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決定,自2023年2月20日起,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以便利粵港澳大灣區人才從事科研學術等交流活動,促進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新政實施首日在廣州南沙舉行了首發儀式,廣州市6名科研類人才首批獲發往來港澳人才簽注。
新政實施首日在廣州南沙舉行了首發儀式。
根據該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的內地六類人才可以申辦往來港澳人才簽注,包括:傑出人才,即對灣區建設發展作出重大突出貢獻或者灣區急需的頂尖人才;科研人才,即科研機構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文教人才,即高等院校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衛健人才,即副高級職稱以上衞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及衞生研究人才;法律人才,即參與在香港、澳門法律仲裁程序的內地仲裁員,處理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投資爭端的內地調解員等;其他人才,即人才、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高層次管理和專業技術人才。
據了解,上述六類人才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單獨或者同時申請辦理赴香港人才簽注和赴澳門人才簽注。其中,傑出人才可以申辦有效期5年的人才簽注,科研、文教、衛健人才可以申辦有效期3年的人才簽注,法律、其他類人才可以申辦有效期1年的人才簽注。持證人在簽注有效期內,可多次往來香港或者澳門地區,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停留不超過30天。
「作為首批人員,我感覺很榮幸也很激動!當聽到這個政策出台後,第一反應就是『這就是我們想要的』。」廣州先進技術研究所副研究員姬婧提到,出於工作緣故,他們與港澳的科研機構往來頻繁,以往「辦理一次簽證只能單程去一次香港,且停留時間只有7天,這對於很多科研項目的交流和調研都無法深入。」她表示,如今有了人才簽注,他們可以一年多次往返港澳,且單次停留時間有30天,「我們有了更充裕的時間,能更深入、更充分地交流我們的科研成果和想法。」
廣州先進技術研究所副研究員姬婧領到首批簽注。
辦理人才簽注是否麻煩?姬婧介紹,只需提供有效期內的港澳通行證、單位出具工作證明和個人職稱證明,就可申請辦理。如今「簽注」在手,姬婧很是開心,「對於在港澳的科研交流活動,我們現在可以隨時説走就走了!」
據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副支隊長黃月玲介紹,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惠及人才種類多、受眾面廣,簽注有效期長且可多次往來港澳,是深入貫徹黨中央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決策部署,服務促進高水平開放,促進港澳地區長期繁榮穩定,深化內地與港澳交流合作的出入境政策創新舉措。
「我們省內戶籍人才申請辦理人才簽注只需7個工作日,手續也很方便,將對灣區人才交流産生積極的推動作用。」黃月玲表示,下一步,廣州市公安局將認真貫徹落實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便利粵港澳大灣區人才從事科研學術等交流活動,促進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