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衞生健康委2月22日公布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實施「港澳藥械通」第二批指定醫療機構名單,包括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等14家醫療機構。
根據「港澳藥械通」政策,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指定醫療機構經廣東省審批後,可使用臨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藥品,以及臨床急需、港澳公立醫院已採購使用、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器械。
2021年8月,廣東省衞生健康委公布了首批5家內地指定醫療機構,包括試點醫院和港澳獨資、合資或合作的二級醫院以上醫療機構。此次公布的第二批14家指定醫療機構,分別位於廣州、深圳、珠海、佛山和東莞,其中包括多家公立三甲醫院。
根據廣東省衞生健康委有關通知,指定醫療機構應當嚴格遵守《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臨床急需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暫行規定》等相關法規,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按程序向職能部門申報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不斷完善健全審核、採購、使用、監測、評價、信息和安全等管理制度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