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3月22日根據香港基本法第48條第3款,簽署經特區立法會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例將於23日刊憲生效。
李家超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正式生效,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標誌着香港特區終於完成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本地立法的憲制責任,完成了歷史使命,不負中央所托,不負國家信任。完成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必要工作,確保「一國兩制」中「一國」的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和「兩制」的香港特區長期繁榮穩定。
李家超説,特區政府會落實好《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責任和工作,並持續做好公眾教育和宣傳工作,讓大家更了解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性和對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關鍵性。
香港特區立法會19日三讀全票通過條例。條例經過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舉行的25次會議,近50小時詳細審議。委員提出近1000條問題和意見,産生了91個修正案。
李家超説,從明天起,香港特區的國家安全得到更有效保障,讓香港可以無後顧之憂,輕裝上陣。特區政府會繼續帶領香港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共同創造更璀璨、更豐盛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