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香港簽署《關於修訂<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

來源: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發布時間: 2024-10-09

  10月9日,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李詠箑與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香港共同簽署《關於修訂<《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簡稱《協議二》)。《協議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並將於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副主任尹宗華等見證了簽署儀式。

  此次修訂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健全香港在國家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作用機制的重要舉措。這也是繼2019年首次修訂後,對《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再次修訂,將進一步深化兩地經貿交流合作,為香港拼經濟、謀發展提供有力支撐,支持香港由治及興發展,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此次修訂結合了香港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業界的訴求,在金融、電信、建築、旅遊等領域,進一步降低或取消對香港服務提供者的准入門檻,便利其在內地就業執業;部分開放措施將在大灣區率先實施,進一步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機制對接、規則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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