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夢工場創新創業企業遴選辦法出台 深港聯合評審遴選企業

來源: 南方日報          發布時間: 2024-10-24

  自前海14周年當天,前海系統提出夢工場發展模式重塑計劃,特別是構築「1元創新坊」高質量産業空間以來,入駐的創新創業企業如何遴選備受關注。近日,《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創新創業企業遴選管理辦法》(下稱《遴選管理辦法》)正式發布,將突出「深港聯合評審」特點,實現常態化遴選。

  企業遴選擬突出三大特點

  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下稱「夢工場」)是前海管理局打造的面向香港青年、香港企業、具有國際影響力、新質生産力的創新創業平台。

  今年是夢工場開園十年,前海提出系統推進夢工場發展模式重塑,包括構築10萬平方米「1元創新坊」高質量産業空間,出資5億元發起組建夢工場基金群,匯聚「十大創新要素」等,擬聯動香港培育新質生産力高成長企業和優質創新創業項目,將夢工場打造為香港青年內地創新創業就業、內地優質科創企業赴港發展的「第一站」「首選地」「圓夢區」。

  其中,「1元創新坊」因僅按照「1元/平方米·月的價格收取服務金,免場地租金,物業管理費、空調費、水電費等按夢工場園區統一標準繳納」的優渥服務條件引起高度關注。

  根據《遴選管理辦法》,對於入駐企業的遴選將突出三大特點:一是「公平公正公開」,堅持信息公開化和流程標準化,面向社會公開發布遴選公告,按照評定分離原則組織評審和審定,並向社會公示;二是突出「深港聯合評審」,將廣泛邀請深港兩地投資領域、産業領域等各領域專家共同參與企業(團隊)評審和審定;三是突出「行業發展特點」,應屬於人工智能、具身智能、生命健康、文化創意、金融科技等香港重點發展的産業領域。

  已累計孵化香港團隊850家

  目前,夢工場分兩期開發建設。一期佔地面積約5.8萬平方米,建築面積約4.7萬平方米,共10棟建築,於2014年12月開園;二期佔地面積約9.3萬平方米,建築面積約14.4萬平方米,共16棟建築,於2022年7月開園。

  根據企業發展分為苗圃期、孵化期和加速期三類,《遴選管理辦法》在空間分配上也有所區分。其中,苗圃期企業(團隊)申請共享或者獨立辦公空間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且人均面積不超過10平方米;孵化期企業申請辦公空間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且人均面積不超過10平方米。

  加速期企業申請辦公空間面積不超過800平方米且人均面積不超過15平方米。而加速期企業最後一輪融資的投後估值1億美元以上,且融資額達到500萬美元(或者等值貨幣)以上的,可以申請辦公空間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米且人均面積不超過15平方米。

  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9月30日,夢工場已累計孵化創業團隊1341家,其中香港團隊850家;培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層次人才團隊共計77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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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夢工場」遴選標準

  申請入駐的企業(團隊)除熱愛祖國,擁護「一國兩制」方針外,應具有一定的市場前景和發展潛力,符合技術創新、經營模式創新等要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無知識産權糾紛及債務糾紛,無違法違規等不良行為記錄。

  同時要滿足「獲得專業投資機構或者企業股權投資;獲得香港特區政府部門、法定機構、公營機構、高校等資助(投資);獲得粵港澳大灣區創新創業大賽三等獎及以上」條件之一。

  根據企業發展的苗圃期、孵化期和加速期等不同階段,夢工場還細化了一些遴選標準:

  1.苗圃期企業(團隊)

  ①已成立企業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1名以上股東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企業股東中香港居民合計持股比例50%以上;企業人數規模不超過10人,其中香港居民佔比50%以上。

  ②尚未成立企業的團隊,團隊人數規模不超過10人,其中香港居民佔比50%以上,且有1名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申請入駐夢工場時已獲得首輪外部投資承諾的,應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團隊成立企業後應達到本款第1項標準。

  2.孵化期企業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1名以上股東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企業股東中香港居民合計持股比例34%以上;企業人數規模11人以上、不超過30人,其中香港居民佔比25%以上。

  3.加速期企業

  ①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1名以上股東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企業股東中香港居民合計持股比例34%以上;企業人數規模31人以上,其中香港居民佔比20%以上。

  ②已獲得專業投資機構或者企業股權投資金額1000萬港元(或者等值貨幣)以上,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法定機構、公營機構、高校等資助(投資)400萬港元以上,且未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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