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沈躍躍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成立於1949年4月3日,是全國各族各界婦女為爭取進一步解放與發展而聯合起來的群眾組織。其基本職能是代表和維護婦女權益,促進男女平等。
任務
1. 團結、動員婦女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中發揮積極作用。
2. 代表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參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制定,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推動保障婦女權益法律政策和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的實施。
3. 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傾聽婦女意見,反映婦女訴求,向各級國家機關提出有關建議,要求並協助有關部門或單位查處侵害婦女兒童權益的行為,為受侵害的婦女兒童提供幫助。
4. 教育和引導廣大婦女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提高綜合素質,實現全面發展。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推動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營造有利於婦女全面發展的社會環境。宣傳表彰優秀婦女典型,培養、推薦女性人才。
5. 關心婦女工作生活,拓寬服務渠道,建設服務陣地,發展公益事業,壯大巾幗志願者隊伍,加強婦女之家建設。加強與女性社會組織和社會各界的聯繫,推動全社會為婦女兒童和家庭服務。
6. 鞏固和擴大各族各界婦女的大團結。加強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及海外華僑華人婦女、婦女組織的聯誼,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
7. 積極發展同世界各國婦女和婦女組織的友好交往,加深了解、增進友誼、促進合作,為維護世界和平作貢獻。
組織
婦女聯合會實行全國組織、地方組織、基層組織和團體會員相結合的組織制度。
婦女聯合會的最高領導機構是全國婦女代表大會和它所産生的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執行委員會。全國婦女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