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60年以來,尤其改革開放以來,國家高度重視環境保護事業,實施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法制環保大大加強,環境污染治理力度不斷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積極推進,污染治理資金投入穩步增加,基本扭轉了我國環境質量日趨惡化的趨勢,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基本控制,環境保護事業取得積極進展。
一、 環境保護受到政府高度重視,法制環保得到加強
70年代前,無論政府還是民間都對環境保護缺乏重視;直到1972年,我國政府派代表團參加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環境保護才提上國家的議事日程;次年,在國務院召開的首次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通過了我國第一個環境保護文件—《關於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環境保護工作開始啟動。
1978年,全國人大五屆一次會議明確把環境保護寫進憲法,規定「國家保護環境和自然資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為環境保護工作奠定了根基。1979年,我國頒佈了建國以來第一部綜合性的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把我國環境保護方面的基本方針、任務和政策,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標誌着我國環境保護事業開始走上法制軌道,是我國的環境法制體系建立的標誌。
80年代以來,我國迅速制定了一系列環境保護法,並相繼頒佈。截至目前,我陸續制定了《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等污染防治法;《森林法》、《草原法》、《漁業法》、《土地管理法》、《礦産資源管理法》、《水法》、《煤炭法》、《野生動物保護法》、《水土保持法》等資源保護法;制定的環境保護行政法規達50余項,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近200件,國家環境標準800多項。
1996年國務院頒佈《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了「九五」期間我國的環境保護目標、任務、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工作重點及有關政策,要求各級政府把環境保護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實行環境質量行政領導負責制。
2007年11月,國務院首次以國發形式印發了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全面部署了我國的環保工作,明確了「十一五」環境保護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治理重點、投資重點、環境執法、保障措施等內容,有力推動了全面的環保工作,在我國環境保護歷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2008年3月國家環保總局升格為環保部,環境保護部門的職能進一步得到加強,凸顯了黨中央、國務院對環保工作的高度重視。
二、 環保投入逐漸加大
政府治理環境污染的投入逐漸增加,為環保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撐。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90年代以來,我國對環境污染防治的投入明顯增加;1981年全國環境治理投資總額為25億元,約佔國內生産總值的0.5%;1989年,投資總額超過100億元,佔國內生産總值的比重首次超過1%;2005年,投資總額超過2300億元,佔國內生産總值的1.3%;2007年全國環境治理投資總額達到3387億元,佔國內生産總值的1.36%。
工業污染治理是環境保護的重中之重,治理工業項目投資額的快速增長確保了工業污染治理的順利進行。1988年,全國治理工業污染項目投資為42億元,1997年突破100億元,達到116億;2006年的投資額達到484億元,是1988年的11.5倍。
隨着國家城市市政公用事業改革的推進,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穩步增長。2007年,全國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投資1467.5億元,是1981年的272倍,佔環境污染治理投資總額的43.3%。其中,燃氣投資160.1億元,是1981年89倍;集中供熱投資230億元,是1986年的144倍;排水投資410億元,是1981年的205倍;園林綠化投資525.6億元,是1981年的584倍。
三、 環保成果明顯
(一)工業「三廢」治理成效顯著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逐漸向工業化邁進,工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越來越突出,相應地工業「三廢」的排放帶來污染問題也愈來愈嚴重。經過多年的努力,逐步實現了對污染嚴重的工業企業的整頓治理,按指標排放、達標排放的減排政策;淘汰一批落後産能企業,取締關閉了大量違法企業、高耗能高污染企業,關閉小火電機組、淘汰小煉鐵、小煉鋼、小煉焦、小造紙;加快管理減排,加強污染減排指標統計和監測體系建設;工業「三廢」治理效率顯著提高。
十多年來,我國工業污水排放達標率有了顯著提高,1991年時的達標率僅有50%,到2001年時達標率有了明顯提高,達到85%,2007年又提高到92%。
工業污水排放達標率的大幅提升,得益於治理工業廢水設施的穩步攀升。1996年工業廢水治理設施44861套,1997年為43011套,小幅下降;截止2007年底,工業廢水治理設施達到78210套。
大氣污染治理方面。治理工業廢氣設施數量逐漸增加,2007年治理工業廢氣設施數量達16.2萬套,比1996年增加5.9套。煙塵、粉塵、二氧化硫等空氣污染物得到較好控制。工業粉塵、煙塵排放量自1998年以來實現雙降,1998年為歷史最高峰,粉塵、煙塵排放量分別為1132萬噸、1175萬噸,到2007年分別降為698萬噸、771萬噸;二氧化硫去除量自1991年以來逐年提升,2007年二氧化硫去除量達到1943萬噸,是1991年的11.2倍。
煙塵控制區面積穩步擴大,空氣質量有效改善。1999年—2007年累計建成煙塵控制區25761個,煙塵控制區面積由1999年的14000平方公里增加到2007年的41000平方公里。2007年,113個環境保護重點城市空氣質量保持穩定,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的城市佔44.2%,三級的佔54.9%,劣於三級的佔0.9%,與上年相比,劣於三級的城市比例降低6.2個百分點。
工業固體廢物治理成果明顯。在工業固體廢物産生量逐年增加的形式下,排放量依然逐年降低;2000年工業固體排放量為3186.2萬噸,2007年下降為1196.7萬噸,比2000年減少62.4%。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逐漸提高,2000年為45.9%,2007年提高到62.1%。
隨着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能源利用效率穩步提高,節能成果顯著,從源頭上減少了污染物的排放。1978到2007年間,單位工業産值能耗指標降幅明顯,萬元GDP綜合能耗指標由1978年的17.2噸標煤/萬元下降到2007年的0.9噸標煤/萬元,降幅達94.5%。
(二)水域質量有所改善
我國內河水域曾一度受到嚴重污染,2001年,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水系監測的752個重點斷面中,Ⅰ~Ⅲ類水質佔29.5%,Ⅳ類水質佔17.7%,Ⅴ類和劣Ⅴ類水質佔52.8%;2007年,Ⅰ~Ⅲ類、Ⅳ-V類和劣V類是指的斷面比例分別為49.9%、26.5%和23.6%。
近幾年,全國近岸海域海水水質惡化的局面基本得到控制,2004年近岸海水污染嚴重,中度污染及嚴重污染海域面積為5.97萬平方公里;2006年中度污染及嚴重污染海域面積為4.37萬平方公里,2007年為4.55萬平方公里。
(三)生態環境建設進展順利
從2000年政府開始大規模開展植樹造林工程、退耕還林工程,從2000年到2007年,累計植樹造林面積達4282萬公頃,累計退耕還林面積1939萬公頃,森林蓄積量為124.6億立方米。2007年森林覆蓋率達到18.2%。
我國荒漠化和沙化整體擴展的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全國沙化土地由20世紀末每年擴展3436平方千米轉為每年減少1283平方千米;截止2004年,全國沙化土地面積173.97萬平方千米,比1999年減少6416平方千米;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從2000年到2007年造林503萬公頃。2007年森林覆蓋率達到18.2%。
自然保護區的管理和建設有效開展,保護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維護生態平衡。截止到2007年底,全國自然保護區數量達到2531個,比1991年增加1823個;自然保護區面積為15188萬公頃;自然保護區佔轄區面積比重為15.2%.
四、 環保科技得到發展
隨着政府、企業對環境保護的重視,有關環保的科學研究逐漸得到加強。截止2006年,全國環保系統機構總數達11321個。其中,國家級單位41個,省級機構352個,地市級環保機構2005個,縣級環保機構7680個,鄉鎮環保機構1243個。各級環保行政機構3226個,各級監測機構2322個,各級監察機構2803個,環境科研院所260個。2004年到2008年環保科技成果登記數達到368項。
污染防治技術取得一系列成果。「濕式脫硫除塵工藝裝備研究」擴大了濕式脫硫除塵技術應用範圍;汽車尾氣淨化器總成技術的研究與開發已列為國際高技術産業示範工程;建成了適用於難降解有機工業廢水分離回收的超濾膜系統裝置生産線;「分解生活有機垃圾菌種的選育及開發應用研究」運用微生物遺傳方法獲得的微生物有效菌種具有完全分解各類生活有機垃圾能力;污泥高效低耗堆肥與複合肥製備成套技術實現了污泥高溫堆肥,特別是在冬季-7℃~-14℃的寒冷氣候也實現了污泥高溫堆肥;「高效複合功能菌劑研製與開發」分離、篩選了去除重金屬的三株菌;城市生活垃圾生態填埋成套化技術已在浙江省和國內其他填埋場推廣應用。
五、 國際合作
九五以來,我國積極參與國際環境事務,與其他國家展開密切合作。自1980年與美國簽署了第一個雙邊環境合作議定書以來,截止2006年,我國已經同世界上42個國家簽署了59個雙邊環境保護文件,建立了覆蓋全球的雙邊合作框架,涉及政府間協議、部門間諒解備忘錄、聯合公報等,在污染防治、自然保護、核安全等領域開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與交流活動。協議除信息交流、培訓、定期舉行會議外,還涉及內容豐富的依託項目;2001-2005年期間,我國同其他國家開展的依託項目45個,投入資金達1.75億美元。
與此同時,中國政府積極參與國際組織合作、區域環境合作,至2005年末,我國參加了幾乎所有聯合國所屬的國際組織和多邊組織,為國內環境管理工作爭取了技術和資金支持。截至2007年3月,我國共有48個國家級項目得到全球環境基金資助,共獲得贈款和贈款承諾5.17億美元,為全球環境基金(GEF)成員國中獲得資助最多的國家,對促進我國的環保事業發揮了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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