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任命曾蔭權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

來源: 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4月2日電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第十次全體會議,就任命曾蔭權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作出決定。溫家寶總理簽署了國務院第490號令,任命曾蔭權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於2007年7月1日就職。

2日的全體會議審議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選舉曾蔭權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人選的報告,聽取了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廖暉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人選産生過程的匯報。

溫家寶總理在會上作了講話。他指出,這次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是依法進行的,完全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解釋和決定,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曾蔭權先生當選,充分反映了香港社會對他的信任和期望。

溫家寶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人選産生後,需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今天國務院召開全體會議,作出任命曾蔭權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的決定。

溫家寶指出,曾蔭權先生自2005年6月經補選接任行政長官以來,帶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強政勵治,致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積極、穩妥地處理公眾關注的各方面問題,促進社會和諧,得到了香港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中央政府希望曾蔭權先生在下一屆任期內,帶領香港特區政府和全體香港人民,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堅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再接再厲,為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溫家寶總理當即簽署了任命曾蔭權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的國務院第490號令。國務院副總理吳儀、曾培炎、回良玉,國務委員周永康、曹剛川、唐家璇、華建敏、陳至立以及國務院其他組成人員出席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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