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8月25日消息,經雙方完成所需內部程序,香港與秘魯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將於9月1日生效。《自貿協定》為香港製造商、服務提供者和投資者進入秘魯市場時,提供具法律保障的更優惠待遇和市場准入,以創造商機,加強雙邊貿易和投資往來。
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説,秘魯是香港在拉丁美洲的重要貿易夥伴。《自貿協定》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電子商貿及其他相關範疇,整體承諾超越雙方各自在世界貿易組織下所作承諾,有助進一步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
他表示,這是香港與拉丁美洲經濟體簽訂的第二份自貿協定,充分反映香港對與拉丁美洲貿易夥伴建立更緊密經濟關係的重視。《自貿協定》將協助港商及投資者在秘魯擴展業務,以及通過秘魯在其他拉丁美洲市場開拓機遇。
貨物貿易方面,秘魯承諾對出口秘魯的香港原産貨物,撤銷約98.3%的關稅稅目的關稅,其中91.3%的關稅稅目在《自貿協定》生效後即時獲免除關稅,餘下7%的關稅稅目的關稅將逐步撤銷。此外,業界還可受惠於便利貿易措施和減少貿易壁壘。
服務貿易方面,香港服務提供者在超過150個服務行業可受惠於秘魯在《自貿協定》下的具體承諾,涵蓋香港具傳統優勢或發展潛力的界別,包括專業服務、電腦及相關服務、研究及發展服務、金融服務以及運輸服務。
投資方面,秘魯將根據《自貿協定》給予香港投資者國民待遇。為進一步加強香港與秘魯之間的投資流動,雙方已完成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投資協定)的談判,並在各自完成所需內部程序後簽訂協定。
丘應樺説,香港會繼續積極尋求與更多貿易夥伴締結自貿協定和投資協定,擴展經貿網絡,以鞏固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貿易中心和投資樞紐的地位,發揮「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的作用。
包括與秘魯的《自貿協定》在內,香港現已簽訂9份自貿協定,涉及21個經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