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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雪卿倡回鄉證納全國「網證」

2018年03月07日 16:31:31 來源: 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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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何雪卿3月6日在澳門代表團全體會議上發言,認為港澳居民往來內地日益頻繁,越來越多的港澳居民願意到內地工作生活,但受兩地制度差異等因素,港澳居民到內地後在就業創業、接受教育、生活居住和跨區養老等還存在諸多不便,迫切需要解決。

  何雪卿表示,為實現回鄉證與內地居民身份證的同等便利使用,建議推進回鄉證與內地居民身份證的網絡應用兼容性,包括將回鄉證納入即將在全國推廣應用的「網證」系統,使回鄉證也能像內地居民身份證一樣,被內地各類社會用證單位的電子設備所識別。希望由中央有關部委牽頭開展專門調研,加強頂層設計,逐步予以系統解決。

  就業營商方面,澳門居民到內地就業、從事個體經營、或者澳門用人單位派遣到內地工作年內,累計三個月以上人員,需要辦理「台港澳人員就業證」,否則會受到處罰,一旦發生勞動糾紛也得不到相應保障。

  雖然近年來有關手續已優化,但仍受到一定限制。建議內地修改《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中港澳居民為境外人士的條文,取消「就業證」,給予港澳居民與內地居民平等的就業機會,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方便就業。同時,應允許港澳居民在內地參加社會保險,與內地居民一樣享受相關待遇。

  何雪卿表示她留意到港澳居民在內地參加社保的問題已被國家人社部納入行政立法程序,希望有關部委把這項德政能次第立法實施。

  義務教育待遇方面,建議要在政策上明確港澳居民子女可以與內地居民一樣,享受接受義務教育的同等權利,尤其是可以就近入讀公立學校。並進一步拓寬義務教育領域區域合作思路,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如珠海、深圳等地,嘗試建立適當的機制並提供相應的優惠條件,由港澳方面與當地教育部門合作舉辦或者單獨舉辦中小學校,集中接納港澳居民子女就讀,並相應延伸到學前教育階段。在試點經驗成熟後,逐步推廣適用於內地其他省市。

  跨區養老方面,建議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制定和實施為契機,將「預留土地發展空間,支持港澳在內地發展養老事業」納入「規劃綱要」的政策體系框架,並相應落實在灣區有關城市的發展規劃之中。推進重點地區試點工作,可考慮珠海、中山、江門、番禺、深圳、東莞等鄰近港澳地區作為重點區域,由特區政府與內地政府合作,規劃建立老齡産業的綜合發展小區,並為特區政府預留必要的土地發展空間興辦公益性的養老院舍或者養老服務中心。同時,研究建立協調機制,及時解決在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各類困難和問題。如條件相對成熟,可將試點工作逐步向其他省市推廣。(《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