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澳門回歸祖國20周年。20年來,最高人民法院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基本法為依據,在「一國兩制」方針指引下,先後簽署三項民商事司法協助安排,基本實現內地與澳門民商事領域司法協助全面覆蓋,為有效維護兩地民眾權益、增進兩地民眾福祉提供了有力保障。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推動內地與澳門司法協助,是人民法院發揮審判職能,服務「一國兩制」偉大實踐在澳門行穩致遠的時代使命。
楊萬明説,作為一個國家之內兩個相對獨立的法律區域,內地與澳門具有不同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澳門基本法第93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可與全國其他地區的司法機關通過協商依法進行司法方面的聯繫和相互提供協助。
「澳門回歸前,內地與澳門在司法協助方面沒有任何形式協議或安排,有關事宜都按照國際司法協助原則辦理,這種狀況顯然不能適應澳門回歸後處理相關事宜的需要。澳門回歸後,兩地交流合作日益拓寬深化,由此相應産生數量日漸增多、類型日益多元的兩地互涉法律和司法問題,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公平正義成為兩地法律人的共同課題,探索開展、不斷強化兩地司法協助成為兩地法律人共同肩負的歷史使命。」楊萬明説。
澳門回歸以來,內地與澳門特區司法協助工作不斷推進。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與澳門特區簽署首個司法協助安排,即《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託送達司法文書和調取證據的安排》(簡稱《送達文書和調取證據安排》);2006年、2007年,《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先後簽署。楊萬明指出,按照「一國兩制」方針,依據澳門基本法有關規定,通過平等協商,制定兩地間開展司法協助的法律規範,有利於維護兩地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有利於保護兩地當事人合法權益。
楊萬明指出,區際司法協助安排的簽署,是內地與澳門全方位合作特別是司法領域合作的豐碩成果,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提供了法律保障,為促進兩地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為兩地民眾帶來實實在在福祉,也為全面深化兩地全方位合作注入強勁動力。澳門回歸以來,內地與澳門法律界堅守「一國兩制」方針,共促祖國繁榮發展、增進民眾福祉的初心始終一致。以開放的心態、開闊的思路,解放思想、探索創新,內地與澳門司法協助立足「一國」原則、服務實踐需求,從無到有,由點及面,先後簽署三項區際司法協助安排並有效執行,構建了中國特色區際司法協助機制。
楊萬明表示,堅持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有機結合起來,是區際司法協助有效開展的制度保障。內地與澳門秉持「一國兩制」方針,恪守國家憲法和基本法的原則,不斷譜寫兩地司法協助新篇章,為「一國兩制」在澳門的準確貫徹落實,為澳門建設「一中心、一平台」,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持和有效保障。
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與澳門特區共同檢視《送達文書和調取證據安排》執行情況。經協商,雙方一致同意共建內地與澳門司法協助網絡平台,並修訂和完善該安排。目前,平台建設工作已基本完成,兩地就該安排修改文本已基本達成共識,擬於明年初簽署。簽署後,兩地法院相互委託送達司法文書和調取證據,可借助司法協助網絡平台實現在線轉遞、在線審查、在線辦理和在線追蹤,將比郵寄方式大大節省時間。
為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經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協商,最高人民法院將授權大灣區內部分中級人民法院、基層人民法院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直接相互委託送達司法文書和調取證據,省去高級人民法院的審批程序,進一步減少流轉環節、提高協助效率。新安排還規定受委託方法院可根據委託方法院請求,經證人、鑒定人同意,協助安排其轄區的證人、鑒定人通過視頻、音頻作證。
楊萬明説,為深化粵澳融合發展,加強涉澳民商事案件審判,提升澳門同胞司法參與度和認同度,最高人民法院指導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珠海橫琴新區人民法院、廣東自貿區南沙片區人民法院等探索聘任澳門籍人士擔任人民陪審員、調解員制度,讓澳門同胞共同參與國家法治建設。
最高人民法院在推動內地與澳門司法交流合作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豐碩成果。
據介紹,澳門回歸以來共招錄五屆特區法院和檢察院司法官,歷屆司法官均會在內地開展培訓和參訪活動。2016年在最高人民法院與澳門特區終審法院指導下,國家法官學院與澳門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合作設立「澳門司法範疇培訓班」項目,每年澳門特區安排十 餘名現職法官、檢察官赴內地研修。內地法院特別是廣東法院系統,每年均組織赴澳門大學法學院等開展短期涉澳審判實務培訓。為交流審判經驗,更好履行審判職能,最高人民法院推動建立了內地與澳門法官專業研討機制,定期舉辦內地與澳門審判業務研討會。
人民法院每年還接待大量澳門學生參觀訪問。2019年澳門法律生內地法院實習項目正式落地,澳門高校法學院22名學生在江、浙、滬等地法院實習,為澳門法律生認識祖國、了解內地,特別是了解國家法治建設成就並參與其中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機遇。(新華社 石龍洪 於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