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晚,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出通告稱,經粵澳兩地政府溝通協商決定,從7月15日6時起,對從粵澳口岸進入廣東省人員不再實行集中隔離14天醫學觀察。
此次豁免集中醫學觀察的人員範圍包括從粵澳口岸進入廣東省人員。但是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觸者和有發熱或呼吸道症狀者,來粵前14天內有外國或其他境外地區旅行史的人員除外。
符合條件的人員入境前,需提前到經粵澳兩地認可的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接受核酸檢測,並在入境前24小時內,登錄「澳門健康碼」並轉換「粵康碼」,一併完成海關健康申報,取得粵康碼「通關憑證」。
入境人員通關時不僅需要出示粵康碼「通關憑證」,還需要主動配合粵澳兩地政府有關部門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檢查工作,隨身攜帶內地號碼的手機並保持通訊暢通。
同時,通告提到,從澳門進入廣東省的人員,僅可在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市9市活動。其中,在廣東省工作、生活的澳門居民和內地居民赴澳返回廣東的,入境後限於廣東省範圍內活動。
入境人員在入境後14天內,需每天登陸「粵康碼」使用「港澳入境人員健康申報」功能申報個人健康狀況。如擅自擴大活動範圍或違反有關規定,將取消豁免集中隔離14天醫學觀察資格,並按兩地政府相關規定分類處理。 (中新社 鄧媛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