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積極推進包括中山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合作平台在內等港澳青年創業就業基地建設。2019年,中山市出台實施《關於加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工作方案》,提出構建「1+1+N」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的建設空間布局。
近日,中山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工作再有舉措,中山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和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專項小組辦公室聯合印發《中山市推動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支持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專業化、精準化、科學化運營管理服務的目標和14個方面的相應舉措。
《意見》提出,到2022年,中山將推動「1+1+N」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空間布局起勢成形,港澳青年創新創業政策支持力度進一步增強、全周期服務品質進一步提升、孵化培育效能進一步彰顯。中山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合作平台在體制機制創新、構建國際一流管理服務體系方面將先行先試、率先突破,加快形成對全市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的示範引領和輻射帶動效應;各鎮街將圍繞各地資源、行業優勢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創新創業基地,把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打造成為港澳青年增強認同的「第一扇窗」,投身灣區的「第一座橋」。
推動港澳創新創業基地品牌化規範化發展
推動港澳創新創業基地品牌化規範化發展是《意見》的重要方面,對此,中山在發布《意見》的同時,發布實施《中山市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標準和授牌程序》,規範基地建設。
《意見》提出,中山將進一步明確市級基地授牌標準和管理工作機制,對符合標準的授予「中山市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牌匾。制定市級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標準,明確市級基地運營主體、場地面積、基本服務功能、服務團隊配備、港澳項目入駐情況、服務對接機制等,引導和推動各基地規範化發展,不斷提升軟硬體水平。
中山將堅持「少而精」的原則加強規範授牌工作,對未納入省和中山市實施方案規劃的基地和未依程序申請授牌的創業載體,各成員單位將不對其授予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或中山市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牌匾或稱號等。另外,鎮街一級不另行制定鎮(街)級建設標準和授牌程序。
加大政策配套力度,落實多項補貼和資助扶持
《意見》明確提出加大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政策配套力度,通過落實多項補貼或資助舉措,支持港澳青年到中山就業創業。
《意見》指出,中山將按照省統一部署開展「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計劃實施期間,對參加人員按每人每月1000元標準給予生活補助。鼓勵基地入駐企業吸納港澳高校畢業生就業,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落實一次性3000元的基層就業補貼和小微企業社保補貼等政策。支持基地內創業就業港澳青年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根據省的部署,推進粵澳養老保險年限互認。落實《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及省相關辦法,推行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的「一卡通」服務管理模式,推動在中山市參保的港澳人員社會保障卡全覆蓋。
為降低港澳青年創業成本,《意見》提出,各鎮街可通過租金減免或給予租金補貼的方式,為基地內港澳青年提供低成本創業場地,對在基地(社會投資建設)內成功創辦初創企業的港澳青年提供最長3年、每年最高6000元的租金補貼(實際繳納租金低於補貼標準的,按實際繳納租金補貼),按1萬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資助;落實港澳青年納入創業擔保貸款重點扶持對象,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可向經辦銀行申請最高額度500萬元的貸款並享受貼息支持。
此外,在國家級和省部級創新創業大賽獲獎並落戶基地的港澳青年創業團隊,前3名可獲10萬元獎勵。獲得國家級和省級人才計劃資助的港澳青年並攜創業項目入駐基地的,有條件的鎮街可按其獲得人才資助金額給予100%落地配套資助。對獲得香港青年發展基金、香港創新及科技基金企業支援計劃、澳門青年創業援助計劃資助並落戶基地的創業團隊,有條件的鎮街可按照香港、澳門特區政府資助金額給予100%落地配套資助。
《意見》還就加強生活配套服務方面提出了相應舉措。其中,中山將的研究制定對在中山創業就業的港澳青年給予跨境交通費用補貼政策;落實《關於印發〈關於加強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的具體措施〉的通知》(中組發〔2020〕4號)(即人才24條),為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人才提供人才安居房,或享受人才安居房相應租金補貼;修訂完善《中山市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管理辦法》,研究開發網上辦理系統,提升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享受優惠的便利度。(南方日報 雷海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