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南沙區政府10月17日發布消息稱,為推動《關於印發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鼓勵支持港澳青年創業就業實施辦法的通知》《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鼓勵支持港澳青年創業就業實施細則》落地落細,現已啟動2023下半年度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鼓勵支持港澳青年創業就業補貼申領工作。此次補貼申報將採用線上申報,申報時間截至今年11月30日。
廣州南沙(資料圖)。廣州市南沙區政府 供圖
南沙區政府介紹,在就業獎勵方面,在南沙區就業或執業的港澳青年應為大專(專上教育,含副學士)以上全日制高校畢業生,並滿足以下其中一項條件:就業港澳青年應與南沙區用人單位建立1年以上期限的合法勞動關係,並在該用人單位實際連續工作6個月以上,且申請獎勵時社會保險關係仍在南沙區;或者執業港澳青年應持有執業資格證書,並在南沙區用人單位實際從事與其執業資格證書相一致或相近的專業技術及管理工作6個月以上。此外,用人單位應在南沙區實際從事經營活動。
獎補標準為按照大專(專上教育,含副學士)1.5萬元/人、本科3萬元/人、碩士6萬元/人、博士12萬元/人給予一次性就業獎勵。
除了上述就業獎勵之外,符合上述條件的港澳青年每個月還可以同時申領一筆薪金補貼,獎補標準為:按港澳青年每月應納稅工資薪金的20%給予薪金補貼,每月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00元。以項目制在南沙區工作的執業港澳青年,按其在南沙區從事相關專業服務最近6個月的月均應納稅合法所得的20%給予補貼,每月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00元。
而在招聘錄用獎勵方面,南沙區政府表示,招聘錄用港澳青年的用人單位應在南沙區實際從事經營活動,錄用的港澳青年應為大專(專上教育,含副學士)以上全制高校畢業生,並滿足其他相關條件要求。此外,用人單位首次申請補貼獎勵時,招聘錄用的港澳青年人數應在2名以上,首次申請成功後再次申請則不限港澳青年人數。
獎補標準為對錄用2名港澳青年的用人單位給予3萬元獎勵,每增加1名港澳青年額外再給予1萬元/人,累計最高不超過20萬元,針對同一港澳青年,申報單位僅可申請一次,其他申報單位不得重複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