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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等三部門發布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貨物有關進出口稅收政策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24-01-05 來源: 財政部網站

  為貫徹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支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開發開放,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會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印發《關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貨物有關進出口稅收政策的通知》。

  政策明確,橫琴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之間設為「一線」,橫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其他地區之間設為「二線」。合作區實施貨物「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的稅收政策。一是為推動「一線」貨物高效便捷流動,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予免稅或保稅的貨物外,符合條件的貨物經「一線」進入合作區免稅,其他情形的貨物予以保稅。二是為促進澳門産業多元化發展,合作區內企業生産的含進口料件在合作區加工增值達到或超過30%的貨物,經「二線」進入內地免徵進口關稅,按規定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同時,合作區內免稅或保稅貨物及其加工製成品銷售給個人的,以及經「二線」進入內地內銷的,按規定徵收進口稅收。三是內地經「二線」進入合作區的有關貨物視同出口,按規定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退稅,涉及出口關稅應稅商品的徵收出口關稅。四是加強監管。加強對重點商品的管理,對走私等行為依法進行處理,切實防範風險。

  與合作區現行貨物進口稅收政策相比,此次政策做出如下調整:一是從「一線」放寬調整為「一線」放開,擴大享受免稅或保稅政策的主體和貨物範圍,促進「一線」貨物高效便捷流動。二是優化完善「二線」管住政策,在此前政策基礎上,增加加工增值免關稅政策,鼓勵合作區內開展加工製造,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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