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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移民管理局關於實施進一步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若干政策措施的公告

發布時間: 2024-04-28 來源: 國家移民管理局

國家移民管理局關於實施進一步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若干政策措施的公告

2024年第2號

  為服務促進高水平對外開放,進一步便利內地人員出入境,國家移民管理局決定自2024年5月6日起實施若干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現公告如下:

  一、在北京等20個城市試點實行換發補發出入境證件「全程網辦」。北京、天津、瀋陽、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寧波、合肥、廈門、濟南、青島、鄭州、廣州、深圳、珠海、重慶、成都、昆明、西安20個城市16周歲以上戶籍居民(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軍人除外)申請換發補發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可以通過國家移民管理局政務服務平台網上提交申請,實現「一次都不跑」。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在7個工作日內審批並簽發證件。

  二、赴港澳商務簽注實行「智能速辦」「全國通辦」。內地居民申辦赴香港、澳門商務簽注,可以在全國任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窗口提交申請,申辦多次商務簽注的,可以使用智能簽注設備,實現「立等可取」。

  三、北京、上海六類人才可以申辦赴港澳人才簽注。將赴港澳人才簽注政策由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擴大至北京、上海。在北京、上海工作的傑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衛健人才、法律人才以及管理人才等六類人才,可以憑有關人才證明,單獨或者同時申請辦理有效期1至5年不等的多次赴香港和赴澳門人才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停留不超過30天。

  四、持赴港澳商務簽注人員在港澳停留期限由7天延長至14天。持赴港澳商務簽注的內地居民,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的停留時間,由現行不超過7天延長至不超過14天。

  五、簽發赴澳門1年多次「其他」類簽注。內地居民赴澳門參展、就醫或從事演藝等活動的,可以憑有關證明文件,在全國任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辦1年多次「其他」類簽注。其中赴澳門就醫的,允許有1至2名陪護人員申辦同類型簽注。

  六、參加「琴澳旅遊團」人員可以多次往返琴澳。參加「琴澳旅遊團」的內地居民,可以憑參團材料,在全國任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辦標注「琴澳旅遊」的團隊旅遊簽注。參團人員入境澳門後,7日內可以「團進團出」方式經橫琴口岸多次往返橫琴與澳門。

  特此公告。

  國家移民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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