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居民在港申請辦理《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下簡稱「通行證」)及簽注,需前往香港中國旅行社或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領事部中國人證件處辦證櫃台辦理,相關手續如下:
一、辦證須知
1、 申請人須逐項如實填寫「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申請表」或「台灣居民來往大陸簽注申請表」,字跡要清楚。
2、 須提交有效的台灣身份證(正、反兩面)和入出台灣的旅行證件影印件,影印件要清晰。
3、申請人為十六歲以下兒童,如無身份證者,須提交戶籍謄本的複印件;
4、 提交二寸正面免冠近照一張,照片圖像清晰,顏色反差較大,背景無景物,且光面像紙為宜。為防止貼錯照片,請您在照片背面簽名。
5、 因緊急事務申請辦理急件的,請您在「通行證申請表」中的「前往地點及其它説明」欄內寫明申請事由和要求取證時間。
6、 因證件遺失申請補辦的,請您提交警察機關出具的報失證明;因證件損毀申請換領的,請您在「通行證申請表」中的「前往地點及其它説明」欄內寫明證件損毀情況。
7、 《通行證》有效期不足6個月或內頁用完的,可換領新證件;重複申請辦證,不予受理。
8、 申請辦理《通行證》和簽注,可以由本人直接辦理,也可委託旅行社代辦。
二、辦理證件、簽注的時限
1、 辦理《通行證》(含辦理簽注,下同)為4-7個工作日,急件為3個工作日以內,遇香港公眾假期順延(下同)。
2、 辦理簽注為2個工作日,急件為1個工作日以內。
3、 遺失、損毀補辦證件為15個工作日。
三、證件收費(單位HK$)
1、 證件240元
2、 簽注100元
3、 加注50元
4、 證件加急120元(加收)
5、 簽注加急50元(加收)
6、 遺失補辦480元
7、 損毀換領480元
四、注意事項
1、請您妥善保存證件,不要折皺,亦不可損毀、塗改、轉讓。
2、《通行證》持有人前往大陸後,應隨身攜帶《通行證》,因故不能在證件的簽注有效期內離開大陸的,應到當地的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停留延期手續。
3、 持證人因在大陸投資、貿易等經濟活動或因其它事務來大陸後,需要多次來往大陸的,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多次有效簽注。
五、香港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辦證點和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領事部中國人證件處辦公地點、時間、電話
1、港中旅
總 社:香港干諾道中78-83號中旅集團大廈2字樓
營業時間:星期一至六 9:00-17:00,公眾假期休息。
電話:2853 3573
傳真:2850 8489
灣仔分社:灣仔軒尼詩道138號修頓中心地下
營業時間:星期一至六 9:00-17:00,公眾假期休息。
電話:2832 3871
傳真:2832 7002
尖沙咀分社:尖沙咀彌敦道27-33號良士大廈一字樓
營業時間:星期一至六 9:00-17:00,公眾假期休息。
電話:2315 7215
傳真:2315 7295
旺角分社:旺角洗衣街62-72號得寶大廈3樓
營業時間:星期一至六 9:00-17:00
公眾假期 9:30-12:30、14:00-17:00
電話:2789 5940
傳真:2391 9522
機場辦事處:香港大嶼山赤臘角機場客運大樓五樓抵港層(禁區)中央客運廊5Z531室(近27號閘口)
營業時間: 8:45-22:00,公眾假期照常。
電話:2261 2062
傳真:2261 2069
(來源:http://www.ctshk.com/zhengjian/taiwan.htm)
2、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領事部中國人證件處
辦公地點:香港灣仔港灣道26號低座六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香港公共假期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聯繫電話:語音諮詢電話:(852)-34132300(24小時)
傳 真:(852)-34132604
郵 箱: fmcovisa_hk@mfa.gov.cn
(來源:http://www.fmcoprc.gov.hk/chn/lsfw/defaul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