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香港問題[1]的基本立場是明確的,這裏主要有三個問題。一個是主權問題;再一個問題,是一九九七年後中國採取什麼方式來管理香港,繼續保持香港繁榮;第三個問題,是中國和英國兩國政府要妥善商談如何使香港從現在到一九九七年的十五年中不出現大的波動。
關於主權問題,中國在這個問題上沒有迴旋餘地。坦率地講,主權問題不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現在時機已經成熟了,應該明確肯定:一九九七年中國將收回香港。就是説,中國要收回的不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島、九龍[2]。中國和英國就是在這個前提下來進行談判,商討解決香港問題的方式和辦法。如果中國在一九九七年,也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四十八年後還不把香港收回,任何一個中國領導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國人民交代,甚至也不能向世界人民交代。如果不收回,就意味着中國政府是晚清政府,中國領導人是李鴻章!我們等待了三十三年,再加上十五年,就是四十八年,我們是在人民充分信賴的基礎上才能如此長期等待的。如果十五年後還不收回,人民就沒有理由信任我們,任何中國政府都應該下野,自動退出政治舞台,沒有別的選擇。所以,現在,當然不是今天,但也不遲於一、二年的時間,中國就要正式宣布收回香港這個決策。我們可以再等一、二年宣布,但肯定不能拖延更長的時間了。
中國宣布這個決策,從大的方面來講,對英國也是有利的,因為這意味着屆時英國將徹底地結束殖民統治時代,在世界公論面前會得到好評。所以英國政府應該贊成中國的這個決策。中英兩國應該合作,共同來處理好香港問題。
保持香港的繁榮,我們希望取得英國的合作,但這不是説,香港繼續保持繁榮必須在英國的管轄之下才能實現。香港繼續保持繁榮,根本上取決於中國收回香港後,在中國的管轄之下,實行適合於香港的政策。香港現行的政治、經濟制度,甚至大部分法律都可以保留,當然,有些要加以改革。香港仍將實行資本主義,現行的許多適合的制度要保持。我們要同香港各界人士廣泛交換意見,制定我們在十五年中的方針政策以及十五年後的方針政策。這些方針政策應該不僅是香港人民可以接受的,而且在香港的其他投資者首先是英國也能夠接受,因為對他們也有好處。我們希望中英兩國政府就此進行友好的磋商,我們將非常高興地聽取英國政府對我們提出的建議。這些都需要時間。為什麼還要等一、二年才正式宣布收回香港呢?就是希望在這段時間裏同各方面進行磋商。
現在人們議論最多的是,如果香港不能繼續保持繁榮,就會影響中國的四化建設。我認為,影響不能説沒有,但説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中國的建設,這個估計不正確。如果中國把四化建設能否實現放在香港是否繁榮上,那末這個決策本身就是不正確的。人們還議論香港外資撤走的問題。只要我們的政策適當,走了還會回來的。所以,我們在宣布一九九七年收回香港的同時,還要宣布一九九七年後香港所實行的制度和政策。
至於説一旦中國宣布一九九七年要收回香港,香港就可能發生波動,我的看法是小波動不可避免,如果中英兩國抱着合作的態度來解決這個問題,就能避免大的波動。我還要告訴夫人,中國政府在做出這個決策的時候,各種可能都估計到了。我們還考慮了我們不願意考慮的一個問題,就是如果在十五年的過渡時期內香港發生嚴重的波動,怎麼辦?那時,中國政府將被迫不得不對收回的時間和方式另作考慮。如果説宣布要收回香港就會像夫人説的「帶來災難性的影響」,那我們要勇敢地面對這個災難,做出決策。希望從夫人這次訪問開始,兩國政府官員通過外交途徑進行很好的磋商,討論如何避免這種災難。我相信我們會制定出收回香港後應該實行的、能為各方面所接受的政策。我不擔心這一點。我擔心的是今後十五年過渡時期如何過渡好,擔心在這個時期中會出現很大的混亂,而且這些混亂是人為的。這當中不光有外國人,也有中國人,而主要的是英國人。製造混亂是很容易的。我們進行磋商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不單單是兩國政府,而且包括政府要約束廠商及各行各業,不要做妨礙香港繁榮的事。不僅在這十五年的過渡時期內香港不要發生大的波動,一九九七年中國接管以後還要管理得更好。
我們建議達成這樣一個協議,即雙方同意通過外交途徑開始進行香港問題的磋商。前提是一九九七年中國收回香港,在這個基礎上磋商解決今後十五年怎樣過渡得好以及十五年以後香港怎麼辦的問題。
注 釋:
[1] 香港問題是歷史遺留的問題。香港(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一八四○年英國發動鴉片戰爭,強迫清政府於一八四二年簽訂《南京條約》,永久割讓香港島。一八五六年英法聯軍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一八六○年英國迫使清政府締結《北京條約》,永久割讓九龍半島尖端。一八九八年英國又乘列強在中國劃分勢力範圍之機,逼迫清政府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強行租借九龍半島大片土地以及附近二百多個島嶼(後統稱「新界」),租期九十九年,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期滿。中國人民一直反對上述三個不平等條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政府的一貫立場是:香港是中國的領土,中國不承認帝國主義強加的三個不平等條約,主張在適當時機通過談判解決這一問題,未解決前暫時維持現狀。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國人民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實現祖國統一和反對霸權主義、維護世界和平三大任務而奮鬥。鄧小平提出按照「一個國家,兩種制度」解決台灣和香港問題的構想。同時,隨着一九九七年的日益臨近,英國方面不斷試探中國關於解決香港問題的立場和態度。在這種情況下,解決香港問題的時機已經成熟。
中英兩國政府關於解決香港問題的談判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一九八二年九月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訪華至一九八三年六月,雙方主要就原則和程序問題進行會談。第二階段從一九八三年七月至一九八四年九月,兩國政府代表團就具體實質性問題進行了二十二輪會談。
一九八二年九月二十四日,鄧小平會見了撒切爾夫人。此前,中國總理同她舉行了會談。中國領導人正式通知英方,中國政府決定在一九九七年收回整個香港地區,同時闡明中國收回香港後將採取特殊政策,包括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由香港當地中國人管理,現行的社會、經濟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變,等等。撒切爾夫人則堅持三個不平等條約仍然有效,提出如果中國同意英國一九九七年後繼續管治香港,英國可以考慮中國提出的主權要求。針對撒切爾夫人的言論,鄧小平在同她會見時作了重要談話。通過這次談話,雙方同意通過外交途徑就解決香港問題進行商談。此後的半年裏,由於英方在香港主權問題上立場不變,雙方的磋商沒有進展。一九八三年三月撒切爾夫人寫信給中國總理,作出了她準備在某個階段向英國議會建議使整個香港主權回歸中國的保證。四月中國總理覆信表示,中國政府同意盡快舉行正式談判。
一九八三年七月十二日至十三日中英兩國政府代表團舉行第一輪會談,由於英方仍然堅持一九九七年後英國繼續管治香港,直至第四輪會談毫無進展。一九八三年九月鄧小平會見訪華的英國前首相希思時説,英國想用主權來換治權是行不通的,勸告英方改變態度,以免出現到一九八四年九月中國不得不單方面公布解決香港問題方針政策的局面。十月英國首相來信提出,雙方可在中國建議的基礎上探討香港的持久性安排。第五、六輪會談中,英方確認不再堅持英國管治,也不謀求任何形式的共管,並理解中國的計劃是建立在一九九七年後整個香港的主權和管治權應該歸還中國這一前提的基礎上。至此,中英會談的主要障礙開始排除。
從一九八三年十二月第七輪會談起,談判納入了以中國政府關於解決香港問題的基本方針政策為基礎進行討論的軌道。根據中國政府的基本方針政策,未來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中央人民政府將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派駐部隊,負責其防務。特別行政區政府將由當地人組成,英籍和其他外籍人士可擔任顧問或政府一些部門中最高至副司級的職務。雖然英方明確承諾過不再提出任何與中國主權原則相衝突的建議,但在討論中仍不時提出許多與其承諾相違背的主張。例如,英方一再以「最大程度的自治」來修改中方主張的「高度自治」的內涵,反對香港特區直轄於中央政府;英方一再要求中方承諾不在香港駐軍,企圖限制中國對香港行使主權,並要求在香港派駐性質不同於其他國家駐港總領事的「英國專員」代表機構,試圖將未來香港特區變成一個英聯邦成員或準成員;英方還提出持有香港身份證的海外官員可以擔任「公務員系統中直至最高層官員」,並要中方承諾在一九九七年後原封不動地繼承香港政府的結構以及過渡時期英方可能作出的改變,等等。英方上述主張的實質是要把未來香港變成英國能夠影響的某種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直接抵觸中國主權原則。中方理所當然地堅決反對,未予採納。
從一九八四年四月第十二輪會談後,雙方轉入討論過渡時期香港的安排和有關政權移交的事項。
在香港設立聯合機構問題是談判中遇到的最困難問題之一。中方提出了關於過渡時期的安排和有關政權交接的基本設想,建議在香港設立常設性中英聯合小組,其任務是協調中英協議的執行、商談有關實現政權順利移交的具體措施。對此英方堅決反對,強調不要正式確定一九九七年前為「過渡時期」,不應建立任何常設機構,以免造成中英「共管」的印象。一九八四年四月英外交大臣傑弗裏 豪訪華,鄧小平會見他時説,在過渡時期內有很多事情要做,沒有一個機構怎麼行?表示可以考慮這個小組設在香港而輪流在香港、北京、倫敦開會。豪表示同意雙方在此基礎上討論。但在此後三個多月的會談中,英方仍反對在香港設立聯合小組,使談判陷入僵局。七月英外交大臣再次訪華,中方表示如英方同意設立聯合小組並以香港為常駐地,該小組進駐香港的時間以及一九九七年後是否繼續存在一段時間都可以商量。最後雙方商定,設立聯合聯絡小組,小組於一九八八年七月一日進駐香港,二○○○年一月一日撤銷。
中英通過談判確定,中國收回香港、恢復行使主權,這一點在協議中必須有明確的表述。英方不接受中方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的提法,先後提出的草案都具有三個不平等條約有效的含意,中方堅決不能接受。最後雙方同意用《聯合聲明》的形式,採用以下表述方式,即中國政府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英國政府聲明:「聯合王國政府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樣就解決了主權歸屬問題的表述。
此後,雙方代表團舉行了三輪會談,討論了國籍、民航、土地等幾個政策性和技術性都比較複雜的具體問題,並對協議的文字措辭進行了反覆磋商。一九八四年九月十八日雙方就全部問題達成協定,並於九月二十六日草簽了中英《聯合聲明》和三個附件。至此,為時兩年的中英兩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談判圓滿結束。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中英兩國政府首腦在北京正式簽署了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七日,中英兩國政府在北京互換批准書,中英聯合聲明正式生效。
[2]香港地區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總面積為一千零七十六平方公里,其中香港島面積七十九點七七平方公里,九龍面積十一點七平方公里,新界面積九百八十四點五三平方公里。據一九九二年底統計,香港總人口為五百九十萬。香港地區在英國佔領之前,隸屬中國廣東新安縣(後改為寶安縣,今深圳市)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