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內地居民凡是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單程赴港澳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門的;
(二)定居香港、澳門的父母年老體弱,必須由內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三)內地無依無靠的老人和兒童(包括港人在內地的領養子女)須投靠在香港、澳門的直系親屬或者近親屬的;
(四)香港、澳門居民的産業無人繼承,必須由內地直系親屬赴港澳定居才能繼承的;
(五)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在內地所生子女;
(六)有其他特殊情況必須赴香港、澳門定居的。
二、夫妻團聚類是怎樣進行打分的?哪些申請夫妻團聚的申請人可以享受優先政策?
答:公安部於1997年4月制訂下發了《內地居民赴港澳地區定居審批管理工作規範》,對單程審批實行統一申請辦法、統一審批條件、統一審批進度、統一收費標準的「四統一」制度。夫妻團聚類具體打分方法如下:夫妻分居的總天數 0.1= 出境定居的分數。
為了照顧老年夫妻團聚,按照公安部制定的老年夫妻團聚類優先安排辦法,凡夫妻雙方均年滿60周歲或夫妻一方年滿65周歲、另一方年滿55周歲,無論得分高低,不用排隊,當年可以安排赴港定居。
三、申請夫妻團聚時,結婚證遺失或未辦理結婚證明的,如何申請單程證件?
答:申請赴港澳夫妻團聚必須提交結婚證,如結婚證遺失的或1994年以前按民俗方式結婚而沒有辦理結婚證明的,需提供婚姻關係證明資料(例如人事檔案、原始的家庭成員戶口底冊等);結婚時間確實無法認定的,可採用DNA檢測,以其長子(女)出生時間的前一年作為結婚時間,攜行子女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
四、夫妻互探類申請,可以辦理哪種簽注類型?
答:夫妻互探類,可以申請3個月多次探親簽注,一年內沒有申請次數的限制。申請人可以根據自身的需要向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工作人員會根據申請人的實際情況予以受理審批。對於夫妻互探申請人,一年內再次申請,只需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無需其他申請材料。申請夫妻團聚類的申請人如果申請還在處理,即單程證還未簽發,也可以申請探親簽注到港澳探親。
五、《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失效、損壞或遺失怎麼辦?
答: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同胞回鄉證)由於失效、損壞、遺失等種種原因,需要換發、補發的,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舊證換新證。港澳居民由於其原持有《港澳同胞回鄉證》簽證頁用完或過度破損的,如果需要換領《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應憑原持有的港澳同胞回鄉證、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證和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向香港中國旅行社或澳門中國旅行社申請。領取新的通行證時,需要交回原持有的港澳同胞回鄉證。
(二)因通行證失效、損壞而需換領新證。如果因為通行證失效、損壞而需換領新證的,憑失效或者損壞的通行證、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證和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向香港中國旅行社或澳門中國旅行社申請換發新的通行證。領取新的通行證時,交回原失效或者損壞的通行證。如果因為通行證在內地失效或者損壞不能出境的,憑失效或者損壞的通行證直接向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領返回港澳的證件,當事人憑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入出境通行證》出境。返回港澳後,再按前述程序申請換領新證。
(三)遺失《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在港澳地區遺失的,要到香港中國旅行社或澳門中國旅行社索取填寫《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證件遺失登記表》和申請表,憑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證就可以申請補發通行證。如果是在內地遺失的,要立即向遺失地公安派出所報失,並取得報失證明,憑報失證明到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領返回港澳的證件。在申領返回港澳的證件時需填寫《入出境通行證申請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核實身份後,將給遺失人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入出境通行證》,供遺失人出境使用。當事人回港澳地區後,再按前述程序申請補領新證。
六、如何申請辦理《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答:香港居民黃伯原係內地居民,3個月前持單程證來港投靠兒子共同生活,最近很想回內地老家看看。黃伯日前讀了《文匯報》後,知道持用《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來往內地非常方便,自己又符合申請條件,便致電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諮詢如何辦理申請手續。
接聽電話的潘小姐在聽了黃伯的情況介紹後,明確告訴他可以親自到香港中國旅行社提出申請,在辦理申請時需回答有關詢問並履行下列手續:
(一)提交填寫完整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申請表》;
(二)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照片應當沒有任何背景或者背影顏色為適中、無任何修飾的紅褐色、粉紅色,尺寸應當不小於40 50mm,不超過45 55mm;
(三)交驗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證以及前往港澳通行證或者其他赴港定居的證明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四)交納費用。
潘小姐還告訴黃伯,如果申請獲得批准,香港中國旅行社將會書面通知他領取通行證的日期、地點。一般來説,從受理申請之日起12個工作日內就可以完成證件的審批簽發工作,屆時黃伯就可以憑本人的香港居民身份證親自領取證件了。
請廣大港澳同胞注意,在辦理申請時,不同情況的申請人需要提供不同的申請材料。比如,在香港、澳門出生,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只需交驗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複印件即可;而在外國和中國其他地區出生的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除須交驗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證外,尚需提交首次進入香港或者澳門時持用的旅行證件原件,並提交複印件;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外國籍或者無國籍人士,經批准恢復或者加入中國籍者,除須交驗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證外,尚需提供國籍變更證明原件,並提交相應複印件。至於年齡不滿11周歲未持有居民身份證者,只要出具出生證明、香港簽證身份書或者回港證即可申領《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七、未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港澳居民如何入出內地?
答:根據國內的有關法律法規,如果他(她)是具有中國籍的香港居民,只要未向國籍管理機關申報為外國人,不管是否持有外國護照和旅行證件,均可透過香港中國國旅行社、澳門中國旅行社向廣東省公安廳申領《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憑通行證來往內地。符合領證條件,但在申領《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期間,需入出內地的,在港澳地區可以憑居民身份證和特區護照分別向廣東省公安廳深圳、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入出境通行證》,憑深圳、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簽發的入出境通行證在證件有效期內入出內地;在國外的可以憑居民身份證和特區護照向我國駐外使領館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憑駐外使領館簽發的旅行證在證件有效期內入出內地。如果他(她)不具有中國籍,或者已向國籍管理機關申報為外國人,那他(她)就只能持用外國護照或旅行證件,並按規定申請簽證後才能進入內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