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為了更好地協助在粵港資加工貿易企業轉型升級,廣東省和香港特區政府在今年8月2日舉行的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第十次會議上成立了「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專題專責小組。9月28日,廣東省外經貿廳在港舉辦專題政策宣講會,向香港客商進一步介紹了廣東省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有關政策,並就港商關心的相關問題作了解答。
廣東省外經貿廳副廳長吳軍在會上首先着重介紹了近期國家商務部和海關總署聯合發布的2007年第44號公告的內容和71號公告的背景情況。他強調,廣東省將一如既往地為加工貿易企業在廣東發展創造良好條件,支援加工貿易企業轉型升級;歡迎廣大港商到珠三角投資先進製造業,發展現代服務業,推動産業結構優化升級;也歡迎外商擴大生産規模,到廣東山區和東西兩翼投資,發展勞動密集型、資源開髮型、農産品加工和旅遊等産業。吳軍在會上還就部分港資來料加工企業對在新的加工貿易政策下轉型為外資企業問題的三個誤區,特別是在稅收問題上的誤區作了澄清,指出加工貿易企業轉型為外資企業後,如繼續從事加工貿易業務,仍需執行國家有關稅收政策。上述三個誤區是指:一是認為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就是由來料加工轉為外資企業;二是把加工貿易僅理解為來料加工;三是一些來料加工企業認為原來的免稅進口不作價設備在轉為外資企業時也享受免稅,並要求對原企業歷年來逾期未核銷的保稅料件予以一次性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