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

來源: 新華社          發布時間: 2019-02-18

  第五章 加快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暢通對外聯繫通道,提升內部聯通水平,推動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銜接順暢、運作高效的基礎設施網絡,為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第一節 構建現代化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提升珠三角港口群國際競爭力。鞏固提升香港國際航運中心地位,支持香港發展船舶管理及租賃、船舶融資、海事保險、海事法律及爭議解決等高端航運服務業,並為內地和澳門企業提供服務。增強廣州、深圳國際航運綜合服務功能,進一步提升港口、航道等基礎設施服務能力,與香港形成優勢互補、互惠共贏的港口、航運、物流和配套服務體系,增強港口群整體國際競爭力。以沿海主要港口為重點,完善內河航道與疏港鐵路、公路等集疏運網絡。

  建設世界級機場群。鞏固提升香港國際航空樞紐地位,強化航空管理培訓中心功能,提升廣州和深圳機場國際樞紐競爭力,增強澳門、珠海等機場功能,推進大灣區機場錯位發展和良性互動。支持香港機場第三跑道建設和澳門機場改擴建,實施廣州、深圳等機場改擴建,開展廣州新機場前期研究工作,研究建設一批支線機場和通用機場。進一步擴大大灣區的境內外航空網絡,積極推動開展多式聯運代碼共享。依託香港金融和物流優勢,發展高增值貨運、飛機租賃和航空融資業務等。支持澳門機場發展區域公務機業務。加強空域協調和空管協作,優化調整空域結構,提高空域資源使用效率,提升空管保障能力。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加快通用航空發展,穩步發展跨境直升機服務,建設深圳、珠海通用航空産業綜合示範區。推進廣州、深圳臨空經濟區發展。

  暢通對外綜合運輸通道。完善大灣區經粵東西北至周邊省區的綜合運輸通道。推進贛州至深圳、廣州至汕尾、深圳至茂名、岑溪至羅定等鐵路項目建設,適時開展廣州經茂名、湛江至海安鐵路和柳州至肇慶鐵路等區域性通道項目前期工作,研究廣州至清遠鐵路進一步延伸的可行性。有序推進沈海高速(G15)和京港澳高速(G4)等國家高速公路交通繁忙路段擴容改造。加快構建以廣州、深圳為樞紐,高速公路、高速鐵路和快速鐵路等廣東出省通道為骨幹,連接泛珠三角區域和東盟國家的陸路國際大通道。

  構築大灣區快速交通網絡。以連通內地與港澳以及珠江口東西兩岸為重點,構建以高速鐵路、城際鐵路和高等級公路為主體的城際快速交通網絡,力爭實現大灣區主要城市間1小時通達。編制粵港澳大灣區城際(鐵路)建設規劃,完善大灣區鐵路骨幹網絡,加快城際鐵路建設,有序規劃珠三角主要城市的城市軌道交通項目。加快深中通道、虎門二橋過江通道建設。創新通關模式,更好發揮廣深港高速鐵路、港珠澳大橋作用。推進蓮塘/香園圍口岸、粵澳新通道(青茂口岸)、橫琴口岸(探索澳門蓮花口岸搬遷)、廣深港高速鐵路西九龍站等新口岸項目的規劃建設。加強港澳與內地的交通聯繫,推進城市軌道交通等各種運輸方式的有效對接,構建安全便捷換乘換裝體系,提升粵港澳口岸通關能力和通關便利化水平,促進人員、物資高效便捷流動。

  提升客貨運輸服務水平。按照零距離換乘、無縫化銜接目標,完善重大交通設施布局,積極推進幹線鐵路、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等引入機場,提升機場集疏運能力。加快廣州-深圳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建設。推進大灣區城際客運公交化運營,推廣“一票式”聯程和“一卡通”服務。構建現代貨運物流體系,加快發展鐵水、公鐵、空鐵、江河海聯運和“一單制”聯運服務。加快智能交通系統建設,推進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在交通運輸領域的創新集成應用。

  第二節 優化提升信息基礎設施

  構建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推進粵港澳網間互聯寬帶擴容,全面布局基於互聯網協議第六版(IPv6)的下一代互聯網,推進骨幹網、城域網、接入網、互聯網數據中心和支撐系統的IPv6升級改造。加快互聯網國際出入口帶寬擴容,全面提升流量轉接能力。推動珠三角無線寬帶城市群建設,實現免費高速無線局域網在大灣區熱點區域和重點交通線路全覆蓋。實現城市固定互聯網寬帶全部光纖接入。建設超高清互動數字家庭網絡。

  建成智慧城市群。推進新型智慧城市試點示範和珠三角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建設,加強粵港澳智慧城市合作,探索建立統一標準,開放數據端口,建設互通的公共應用平台,建設全面覆蓋、泛在互聯的智能感知網絡以及智慧城市時空信息雲平台、空間信息服務平台等信息基礎設施,大力發展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市政、智慧社區。推進電子簽名證書互認工作,推廣電子簽名互認證書在公共服務、金融、商貿等領域應用。共同推動大灣區電子支付系統互聯互通。增強通信企業服務能力,多措並舉實現通信資費合理下降,推動降低粵港澳手機長途和漫游費,並積極開展取消粵港澳手機長途和漫游費的可行性研究,為智慧城市建設提供基礎支撐。

  提升網絡安全保障水平。加強通信網絡、重要信息系統和數據資源保護,增強信息基礎設施可靠性,提高信息安全保障水平。積極推動先進技術在香港、澳門、廣州、深圳等城市使用,促進保密通信技術在政府部門、金融機構等應用。建立健全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預警機制,加強實時監測、通報預警、應急處置工作,構建網絡安全綜合防禦體系。

  第三節 建設能源安全保障體系

  優化能源供應結構。大力推進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粵港澳大灣區能源結構和布局,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供給體系。大力發展綠色低碳能源,加快天然氣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有序開發風能資源,因地制宜發展太陽能光伏發電、生物質能,安全高效發展核電,大力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控制煤炭消費總量,不斷提高清潔能源比重。

  強化能源儲運體系。加強周邊區域向大灣區以及大灣區城市間送電通道等主幹電網建設,完善城鎮輸配電網絡,提高電網輸電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加快推進珠三角大型石油儲備基地建設,統籌推進新建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和擴大已建LNG接收站儲轉能力,依託國家骨幹天然氣管線布局建設配套支線,擴大油氣管道覆蓋面,提高油氣儲備和供應能力。推進廣州、珠海等國家煤炭儲備基地建設,建成煤炭接收與中轉儲備梯級系統。研究完善廣東對香港、澳門輸電網絡、供氣管道,確保香港、澳門能源供應安全和穩定。

  第四節 強化水資源安全保障

  完善水利基礎設施。堅持節水優先,大力推進雨洪資源利用等節約水、涵養水的工程建設。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快制定珠江水量調度條例,嚴格珠江水資源統一調度管理。加快推進珠三角水資源配置工程和對澳門第四供水管道建設,加強飲用水水源地和備用水源安全保障達標建設及環境風險防控工程建設,保障珠三角以及港澳供水安全。加強粵港澳水科技、水資源合作交流。

  完善水利防災減災體系。加強海堤達標加固、珠江干支流河道崩岸治理等重點工程建設,着力完善防汛防颱風綜合防災減災體系。加強珠江河口綜合治理與保護,推進珠江三角洲河湖系統治理。強化城市內部排水系統和蓄水能力建設,建設和完善澳門、珠海、中山等防洪(潮)排澇體系,有效解決城市內澇問題。推進病險水庫和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全面消除安全隱患。加強珠江河口水文水資源監測,共同建設災害監測預警、聯防聯控和應急調度系統,提高防洪防潮減災應急能力。

  第六章 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産業體系

  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着力培育發展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支持傳統産業改造升級,加快發展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瞄準國際先進標準提高産業發展水平,促進産業優勢互補、緊密協作、聯動發展,培育若干世界級産業集群。

  第一節 加快發展先進製造業

  增強製造業核心競爭力。圍繞加快建設製造強國,完善珠三角製造業創新發展生態體系。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大力推進製造業轉型升級和優化發展,加強産業分工協作,促進産業鏈上下游深度合作,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製造業基地。

  優化製造業布局。提升國家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發展水平,以珠海、佛山為龍頭建設珠江西岸先進裝備製造産業帶,以深圳、東莞為核心在珠江東岸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和競爭力的電子信息等世界級先進製造業産業集群。發揮香港、澳門、廣州、深圳創新研發能力強、運營總部密集以及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地産業鏈齊全的優勢,加強大灣區産業對接,提高協作發展水平。支持東莞等市推動傳統産業轉型升級,支持佛山深入開展製造業轉型升級綜合改革試點。支持香港在優勢領域探索“再工業化”。

  加快製造業結構調整。推動製造業智能化發展,以機器人及其關鍵零部件、高速高精加工裝備和智能成套裝備為重點,大力發展智能製造裝備和産品,培育一批具有系統集成能力、智能裝備開發能力和關鍵部件研發生産能力的智能製造骨幹企業。支持裝備製造、汽車、石化、家用電器、電子信息等優勢産業做強做精,推動製造業從加工生産環節向研發、設計、品牌、營銷、再製造等環節延伸。加快製造業綠色改造升級,重點推進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開發綠色産品,打造綠色供應鏈。大力發展再製造産業。

  第二節 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産業

  依託香港、澳門、廣州、深圳等中心城市的科研資源優勢和高新技術産業基礎,充分發揮國家級新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國家高新區等高端要素集聚平台作用,聯合打造一批産業鏈條完善、輻射帶動力強、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戰略性新興産業集群,增強經濟發展新動能。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等發展壯大為新支柱産業,在新型顯示、新一代通信技術、5G和移動互聯網、蛋白類等生物醫藥、高端醫學診療設備、基因檢測、現代中藥、智能機器人、3D打印、北斗衛星應用等重點領域培育一批重大産業項目。圍繞信息消費、新型健康技術、海洋工程裝備、高技術服務業、高性能集成電路等重點領域及其關鍵環節,實施一批戰略性新興産業重大工程。培育壯大新能源、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等産業,形成以節能環保技術研發和總部基地為核心的産業集聚帶。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積極發展數字經濟和共享經濟,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和社會發展。促進地區間動漫游戲、網絡文化、數字文化裝備、數字藝術展示等數字創意産業合作,推動數字創意在會展、電子商務、醫療衞生、教育服務、旅遊休閒等領域應用。

  第三節 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

  建設國際金融樞紐。發揮香港在金融領域的引領帶動作用,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打造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投融資平台。支持廣州完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區域性私募股權交易市場,建設産權、大宗商品區域交易中心,提升國際化水平。支持深圳依規發展以深圳證券交易所為核心的資本市場,加快推進金融開放創新。支持澳門打造中國-葡語國家金融服務平台,建立出口信用保險制度,建設成為葡語國家人民幣清算中心,發揮中葡基金總部落戶澳門的優勢,承接中國與葡語國家金融合作服務。研究探索建設澳門-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範區。

  大力發展特色金融産業。支持香港打造大灣區綠色金融中心,建設國際認可的綠色債券認證機構。支持廣州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研究設立以碳排放為首個品種的創新型期貨交易所。支持澳門發展租賃等特色金融業務,探索與鄰近地區錯位發展,研究在澳門建立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的證券市場、綠色金融平台、中葡金融服務平台。支持深圳建設保險創新發展試驗區,推進深港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和深澳特色金融合作,開展科技金融試點,加強金融科技載體建設。支持珠海等市發揮各自優勢,發展特色金融服務業。在符合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的前提下,支持粵港澳保險機構合作開發創新型跨境機動車保險和跨境醫療保險産品,為跨境保險客戶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賠等服務。

  有序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逐步擴大大灣區內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和範圍。大灣區內的銀行機構可按照相關規定開展跨境人民幣拆借、人民幣即遠期外匯交易業務以及與人民幣相關衍生品業務、理財産品交叉代理銷售業務。大灣區內的企業可按規定跨境發行人民幣債券。擴大香港與內地居民和機構進行跨境投資的空間,穩步擴大兩地居民投資對方金融産品的渠道。在依法合規前提下,有序推動大灣區內基金、保險等金融産品跨境交易,不斷豐富投資産品類別和投資渠道,建立資金和産品互通機制。支持香港機構投資者按規定在大灣區募集人民幣資金投資香港資本市場,參與投資境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支持香港開發更多離岸人民幣、大宗商品及其他風險管理工具。支持內地與香港、澳門保險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業務。不斷完善“滬港通”、“深港通”和“債券通”。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銀行、保險機構在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設立經營機構。建立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監管協調溝通機制,加強跨境金融機構監管和資金流動監測分析合作。完善粵港澳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合作和信息交流機制。建立和完善系統性風險預警、防範和化解體系,共同維護金融系統安全。

  構建現代服務業體系。聚焦服務業重點領域和發展短板,促進商務服務、流通服務等生産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發展,健康服務、家庭服務等生活性服務業向精細和高品質轉變,以航運物流、旅遊服務、文化創意、人力資源服務、會議展覽及其他專業服務等為重點,構建錯位發展、優勢互補、協作配套的現代服務業體系。推進粵港澳物流合作發展,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和冷鏈物流,提高供應鏈管理水平,建設國際物流樞紐。支持澳門加快建設葡語國家食品集散中心。推動粵港澳深化工業設計合作,促進工業設計成果産業化。深化粵港澳文化創意産業合作,有序推進市場開放。充分發揮香港影視人才優勢,推動粵港澳影視合作,加強電影投資合作和人才交流,支持香港成為電影電視博覽樞紐。鞏固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高端會議展覽及採購中心的地位,支持澳門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會議展覽品牌。深化落實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對港澳服務業開放措施,鼓勵粵港澳共建專業服務機構,促進會計審計、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管理諮詢、檢驗檢測認證、知識産權、建築及相關工程等專業服務發展。支持大灣區企業使用香港的檢驗檢測認證等服務。

  第四節 大力發展海洋經濟

  堅持陸海統籌、科學開發,加強粵港澳合作,拓展藍色經濟空間,共同建設現代海洋産業基地。強化海洋觀測、監測、預報和防災減災能力,提升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優化海洋開發空間布局,與海洋功能區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科學統籌海岸帶(含海島地區)、近海海域、深海海域利用。構建現代海洋産業體系,優化提升海洋漁業、海洋交通運輸、海洋船舶等傳統優勢産業,培育壯大海洋生物醫藥、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海水綜合利用等新興産業,集中集約發展臨海石化、能源等産業,加快發展港口物流、濱海旅遊、海洋信息服務等海洋服務業,加強海洋科技創新平台建設,促進海洋科技創新和成果高效轉化。支持香港發揮海洋經濟基礎領域創新研究優勢。在保障珠江河口水域泄洪納潮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澳門科學編制實施海域中長期發展規劃,進一步發展海上旅遊、海洋科技、海洋生物等産業。支持深圳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支持粵港澳通過加強金融合作推進海洋經濟發展,探索在境內外發行企業海洋開發債券,鼓勵産業(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海洋綜合開發企業和項目,依託香港高增值海運和金融服務的優勢,發展海上保險、再保險及船舶金融等特色金融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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