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篇 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 健全黨和國家監督制度
堅持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
第五十八章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
堅持和完善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制度體系,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發展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人大對「一府一委兩院」的監督,保障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提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建設水平,加強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建設,發揮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獨特優勢,提高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水平。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健全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增強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實效。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作用,把各自聯繫的群眾緊緊凝聚在黨的周圍。完善大統戰工作格局,促進政黨關係、民族關係、宗教關係、階層關係、海內外同胞關係和諧,鞏固和發展大團結大聯合局面。全面貫徹黨的僑務政策,凝聚僑心、服務大局。
第五十九章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一體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實施法治中國建設規劃。健全保障憲法全面實施的體制機制,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落實憲法解釋程序機制,推進合憲性審查。完善立法體制機制,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立改廢釋纂並舉,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實施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堅持和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規範執法自由裁量權,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完善審判制度、檢察制度、刑罰執行制度、律師制度,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加強對司法活動監督,深化執行體制改革,促進司法公正。實施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實施「八五」普法規劃,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法律援助和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全面加強人權司法保護,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加強涉外法治體系建設,加強涉外法律人才培養。
第六十章 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
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形成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機制。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強化政治監督,深化政治巡視並強化整改落實。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以黨內監督為主導、推動各類監督貫通協調,形成常態長效的監督合力,使監督體系更好融入國家治理體系。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加強上級紀委監委對下級紀委監委的領導,推進紀檢監察工作規範化、法治化,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完善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健全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制度,完善黨務、政務、司法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健全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精準問責有效機制,構建全覆蓋的責任制度和監督制度。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和發展環境。深化反腐敗國際合作。鍥而不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完善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持續糾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實防止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反彈回潮,堅決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不正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