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項基本的政治制度。
目前,在中國大陸範圍內,除了中國共産黨之外,還有八個重要的黨派,稱為「民主黨派」。它們分別是: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致公黨、九三學社、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就是:中國共産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唯一執政黨,八個民主黨派在接受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前提下,具有參政黨的地位,與中共合作,參與執政。
政治協商制度是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和社會各界的代表,對國家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舉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的制度。
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存在的政治基礎是四項基本原則。中國共産黨與各民主黨派合作的基本方針是: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
多黨合作的主要形式包括:(一)參政議政,即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各民主黨派成員參與國家重大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執行;參與國家重大政治問題和國家機構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二)民主監督,即在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框架下,由民主黨派對中國共産黨及中國共産黨領導下的國家機關工作的監督。(三)民主黨派的成員被舉薦擔任各級政府和司法機關的一定職務。
政治協商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為最重要組織形式。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由中國共産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人民團體、各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港澳同胞和歸國僑胞的代表以及特別邀請的人士組成,設有全國委員會(現任的全國委員會由中國共産黨等34個單位組成)和地方委員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並組織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參政議政。政治協商的主要內容,包括國家的重要方針政策及重要部署、政府工作報告、國家財政預算、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國家政治生活方面的重大事項、國家的重要法律草案、領導人人選等等。民主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國家憲法與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重要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國家計劃及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等。參政議政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調查和研究並向黨政領導機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通過多種形式為國家建設和發展獻計獻策等。
政協全國委員會每屆任期5年,每年舉行一次全體會議。1949年以來,政協全國委員會已相繼組成了十屆(2008年將選舉産生第十一屆),先後擔任全國政協主席的有毛澤東、周恩來、鄧小平、鄧穎超、李先念、李瑞環,現任主席為賈慶林。
另外,在地方上也設立人民政協組織,目前政協各級地方委員會3000多個、委員50余萬人,地方委員會每屆任期也是5年。
(來源: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