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個多宗教的國家,宗教徒信奉的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和基督教(新教)。《憲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中國公民可以自由地選擇、表達自己的信仰和表明宗教身份。
據不完全統計,中國現有各種宗教信徒1億多人,宗教活動場所8.5萬餘處,宗教教職人員約30萬人,宗教團體3000多個。宗教團體還辦有培養宗教教職人員的宗教院校74所。
佛教在中國已有2000年歷史。現在中國有佛教寺院1.3萬餘座,出家僧尼約20萬人,其中藏語系佛教的喇嘛、尼姑約12萬人,活佛1700餘人,寺院3000余座;巴利語系佛教的比丘、長老近萬人,寺院1600余座。
道教發源於中國,已有1700多年歷史。中國現有道教宮觀1500余座,乾道、坤道2.5萬餘人。
伊斯蘭教於公元7世紀傳入中國。伊斯蘭教為中國回、維吾爾等10個少數民族中的群眾所信仰,這些少數民族總人口超過1800萬。全國現有清真寺3萬餘座,伊瑪目、阿訇4萬餘人。
天主教自公元7世紀起幾度傳入中國,1840年鴉片戰爭後大規模傳入。中國現有天主教徒約400萬人,教職人員約4000人,教堂、會所4600余座。
基督教於公元19世紀初傳入中國,並在鴉片戰爭後大規模傳入。中國現有基督徒約1000萬人,教牧傳道人員1.8萬餘人,教堂1.2萬餘座,簡易活動場所(聚會點)2.5萬餘處。
目前,全國性的宗教團體有中國佛教協會、中國道教協會、中國伊斯蘭教協會、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中國天主教主教團、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中國基督教協會等,各宗教團體按照各自的章程選舉、産生領導人和領導機構。
中國各宗教團體自主地辦理教務,並根據需要開辦宗教院校,印刷發行宗教經典,出版宗教刊物,興辦社會公益服務事業。中國與世界許多國家一樣,實行宗教與教育分離的原則,在國民教育中,不對學生進行宗教教育。在各宗教組織開辦的宗教院校中,根據各教需要進行宗教專業教育。宗教教職人員履行的正常教務活動,在宗教活動場所以及按宗教習慣在教徒自己家裡進行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動,都由宗教組織和教徒自理,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干涉。
在漫長的歷史發展中,中國各宗教文化已成為中國傳統思想文化的一部分。中國的宗教徒有愛國愛教的傳統。中國政府支持和鼓勵宗教界團結信教群眾積極參加國家的建設。各宗教都倡導服務社會,造福人群,如佛教的「莊嚴國土,利樂有情」,天主教、基督教的「榮神益人」,道教的「慈愛和同、濟世度人」,伊斯蘭教的「兩世吉慶」等。
在中國,各種宗教地位平等,和諧共處,未發生過宗教紛爭:信教的與不信教的公民之間也彼此尊重,團結和睦。這既是由於源遠流長的中國傳統思想文化中兼容、寬容等精神的影響,更是因為中國政府制定和實施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建立起了符合國情的政教關係。
(據國家宗教局網站、新華網資料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