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和台灣和平統一的設想*
鄧小平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問題的核心是祖國統一。和平統一已成為國共兩黨的共同語言。但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我們希望國共兩黨共同完成民族統一,大家都對中華民族作出貢獻。
我們不贊成台灣 「完全自治」的提法。自治不能沒有限度,既有限度就不能 「完全」。 「完全自治」就是 「兩個中國」,而不是一個中國。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只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們承認台灣地方政府在對內政策上可以搞自己的一套。台灣作為特別行政區,雖是地方政府,但同其他省、市以至自治區的地方政府不同,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區所沒有而為自己所獨有的某些權力,條件是不能損害統一的國家的利益。
祖國統一後,台灣特別行政區可以有自己的獨立性,可以實行同大陸不同的制度。司法獨立,終審權不須到北京。台灣還可以有自己的軍隊,只是不能構成對大陸的威脅。大陸不派人駐台,不僅軍隊不去,行政人員也不去。台灣的黨、政、軍等系統,都由台灣自己來管。中央政府還要給台灣留出名額。
和平統一不是大陸把台灣吃掉,當然也不能是台灣把大陸吃掉。
所謂 「三民主義統一中國」,這不現實。
要實現統一,就要有個適當方式,所以我們建議舉行兩黨平等會談,實行第三次合作,而不提中央與地方談判。雙方達成協定後,可以正式宣布。但萬萬不可讓外國插手,那樣只能意味着中國還未獨立,後患無窮。
我們希望台灣方面仔細研究一下一九八一年九月葉劍英提出的九條方針政策[1]的內容和一九八三年六月鄧穎超在政協六屆一次會議上的開幕詞[2],消除誤解。
你們今年三月在美國舊金山舉辦 「中國統一之展望」討論會,做了一件很好的事。
我們是要完成前人沒有完成的統一事業。如果國共兩黨能共同完成這件事,蔣氏父子[3]他們的歷史都會寫得好一些。當然,實現和平統一需要一定時間。如果説不急,那是假話,我們上了年紀的人,總希望早日實現。要多接觸,增進了解。我們隨時可以派人去台灣,可以只看不談。也歡迎他們派人來,保證安全、保密。我們講話算數,不搞小動作。
我們已經實現了安定團結。和平統一祖國的方針,是我們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制定的,有關政策是逐漸完備起來的,我們將堅持不變。
中美關係最近略有好轉,但是,美國的當權人士從未放棄搞 「兩個中國」或 「一個半中國」。美國把它的制度吹得那麼好,可是總統競選時一個説法,剛上任一個説法,中期選舉一個説法,臨近下一屆大選時又是一個説法。美國還説我們的政策不穩定,同美國比起來,我們的政策穩定得多。
* 這是鄧小平會見美國新澤西州西東大學教授楊力宇時談話的要點。選自 《鄧小平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注 釋:
[1] 一九八一年九月三十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葉劍英發表的關於大陸和台灣實現和平統一的九條方針政策是:「(一)為了儘早結束中華民族陷於分裂的不幸局面,我們建議舉行中國共産黨和中國國民黨兩黨對等談判,實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國統一大業。雙方可先派人接觸,充分交換意見。(二)海峽兩岸人民迫切希望互通音訊、親人團聚、開展貿易、增進了解。我們建議雙方共同為通郵、通商、通航、探親、旅遊以及開展學術、文化、體育交流提供方便,達成有關協議。(三)國家實現統一後,台灣可作為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並可保留軍隊。中央政府不干預台灣地方事務。(四)台灣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同外國的經濟、文化關係不變。私人財産、房屋、土地、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和外國投資不受侵犯。(五)台灣當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擔任全國性政治機構的領導職務,參與國家管理。(六)台灣地方財政遇有困難時,可由中央政府酌情補助。(七)台灣各族人民、各界人士願回祖國大陸定居者,保證妥善安排,不受歧視,來去自由。(八)歡迎台灣工商界人士回祖國大陸投資,興辦各种經濟事業,保證其合法權益和利潤。(九)統一祖國,人人有責。我們熱誠歡迎台灣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民眾團體通過各種渠道、採取各種方式提供建議,共商國是。」
[2] 一九八三年六月四日,鄧穎超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六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的開幕詞中説,實現祖國和平統一,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是歷史賦予我們這一代人的光榮任務。她指出,我們尊重歷史,尊重現實。我們充分考慮台灣各族人民的願望和台灣當局的處境。我們不僅考慮到現在,也考慮到將來。祖國統一之後,中國共産黨和中國國民黨將持久合作,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祖國統一之後,台灣作為特別行政區,可以實行同大陸不同的制度,互為補充,互相支援。只有在現實基礎上的真正統一,才能帶來國家富強,民族興旺。贊成祖國統一就是愛國。在統一的大前提下,一切問題都好商量,總會求得合情合理的解決。我們深切希望台灣各族同胞、港澳同胞、國外僑胞同祖國大陸各族人民一道,繼續為祖國和平統一獻計獻策,共商國是。在這次會議上,鄧穎超當選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主席。
[3] 指蔣介石和蔣經國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