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論香港

來源: 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

  進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命令*

  江澤民

  (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全體官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賦予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使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有關規定,命令你們進駐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零時開始履行香港防務職責。

  我國政府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是實現「一國兩制」、完成祖國統一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擔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防務,是中國政府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的重要標誌,任務神聖,責任重大。你們進駐香港後,要堅持人民解放軍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發揚優良傳統,忠實履行職責,遵紀守法,依法治軍,把部隊建設成「政治合格、軍事過硬、作風優良、紀律嚴明、保障有力」的威武之師和文明之師,為維護祖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作出積極的貢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江澤民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

 

*選自《江澤民文選》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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