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關於內地在廣東與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附件

來源: 商務部網站          發布時間: 2014-12-19


部門或

分部門

1.商務服務

A.專業服務

d.建築及設計服務(CPC8671)

e.工程服務(CPC8672)

f.集中工程服務(CPC8673)

g.城市規劃和園林建築服務(CPC8674)

具體承諾

 

1.對於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繼續教育中選修課部分,香港服務提供者可以在香港完成或由內地派師資授課,選修課繼續教育方案須經內地認可。

2.對於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中選修課部分,香港服務提供者可以在深圳市統一完成。

3.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設立的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聘用香港註冊建築師、註冊結構工程師(在尚未取得內地專業資格的情況下),可以作為資質標準要求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考核,不能作為資質標準要求的註冊人員進行考核。

4.對於在廣東省內,外商獨資、合資城鄉規劃企業申報資質時,通過互認取得內地註冊規劃師資格,在上述企業工作的香港人士,在審查時可以作為必需的註冊人員予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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