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 |
11.運輸服務 |
分部門: |
A.海洋運輸服務 f.海運支持服務(CPC745) |
所涉及的義務: |
國民待遇 |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
商業存在 1. 可從事的海洋運輸支持服務限於: 1) 在廣東省設立獨資公司,提供除燃料及水以外的物料供應服務。 2) 為進港或拋錨的船舶提供清潔、消毒、熏蒸、滅害蟲及船舶封存和儲存服務。 2. 可申請船舶登記的法人企業限於合資,且內地方投資人的出資額不低於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