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 |
11.運輸服務 |
分部門: |
C.航空運輸服務 a.客運服務(CPC731) |
所涉及的義務: |
國民待遇 |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
商業存在 1. 設立經營公共航空客運公司,須由內地方控股,一家香港服務提供者(包括其關聯企業)投資比例不可超過25%,公司法定代表人須為中國籍公民。 2. 設立經營從事公務飛行、空中游覽、為工業服務的通用航空企業,須由內地方控股;設立經營從事農、林、漁業作業的通用航空企業,限於與內地方合資、合作。 |